※法規宣導

根據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:第四條行為,如: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;擅自截取網路傳輸訊息、以破解、盜用或冒用他人帳號及密碼及相關規範禁止之行為發生,經查屬實者,行為人將受民法、刑法、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令負法律責任。

※上網退選同學的課 惡作劇女生起訴

黃姓女大學生盜用五名同學帳號與密碼,上網登入「義守大學學生選課作業」電腦系統,瀏覽他們的選課狀況後,惡作劇按壓「退選鍵」, 把其中兩位同學選定的「美食與病菌」課程給退掉,檢方十五日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。網路已成為大學生生活的一部分,國內不少公、 私立大專院校都在每學期開學時,將各系所提供的課程,放在學校網頁上,學生只要輸入自己的帳號與密碼,即可上網登錄選課。檢方表示, 就讀高雄義守大學的廿二歲黃姓女大學生,九十八年二月五日下午,在瑞芳家中上網,未經他人同意,接連輸入五位義守大學同學的帳號與密碼, 並登錄義守大學學生選課作業電腦系統。黃女好奇瀏覽五位同學這學期選讀的課程資料,還惡作劇地按下選課作業電腦系統的「退選鍵」, 在網路上退掉王姓與楊姓同學已選定的「美食與病菌」課程。王姓與楊姓同學隔日開機上網,錯愕發現已選好的課程,莫名其妙遭退選。 校方電算中心調查發現,兩位同學的選課帳號與密碼遭不明人士盜用,於是向高雄警方報案。警方查詢電信公司上網紀錄,揪出黃女並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。 檢方昨日偵結,黃女無故輸入他人帳號與密碼行為,觸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:「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、破解使用電腦保護措施,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, 而侵入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」、「無故取得、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,致生損害公眾或他人者」,將黃女起訴。 新聞連結:http://news.tvbs.com.tw/entry/137151